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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骏誉福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伤职工耿继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公告

作者:山东尚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来源:山东尚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浏览次数:187 日期:2023/3/3 9:58:35

四川骏誉福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耿继亚(身份证号:320821**********1X)于2023年02月06日向我局提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申请,材料齐全已受理,我局于2023年02月13日作出编号为:S212019320230030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之规定,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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