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委,海河教育园区建管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的要求,现将《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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