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关于协助推荐2023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华夏奖字〔2023〕第2号)要求,现就推荐本市项目申报2023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需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7月21日前,登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关于协助推荐2023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华夏奖字〔2023〕第2号)
(联系人: 顾叶飞、庞燕梅; 联系电话: 28468622、2431430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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