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20年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企业统计调查的通知(津住建设函[2021]165号)》的要求,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将统计调查情况,书面告知监理协会(可将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的复印件报协会)。
特此通知。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20年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企业统计调查的通知(津住建设函[2021]165号)》
协会联系人:苟晓璇 23691307-802
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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