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津政办发〔2017〕6号)即将到期。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将原有政策进行了修订,拟定了《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限为7个工作日(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21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反馈相关意见、建议至电子邮箱fdcscglzx@tj.gov.cn。
附件:《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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