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指导和促进“十四五”时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一篇:关于领取2022年第一批注册安全工程师 (建筑施工安全)执业证(标签)的通知
下一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征集 拟淘汰的房屋市政工程落后和危及生产安全 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的通知
所属类别: 通知公告
该资讯的关键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