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征集第三批天津市
建设领域科技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和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津建科〔2016〕661号),结合我市实际建设需要,现组织开展第三批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
二、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
三、申报程序:
(一)登录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提示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后,提交形式审查。(http://60.29.202.201:8030/expert/indexController.do?index)
(二)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原件、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两份),报送到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科技推广科,南楼203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建、王文荣
联系电话:28468612、24314301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91号
电子邮箱:kjzj_tj@126.com
附件: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申报指南
2019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申报指南
一、申报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此外,申请参与各项工作,还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建设领域软课题论证、评审
1.熟悉区域经济、城市经济、投融资、城乡协同发展、生态宜居、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发展新模式等专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
2.具有10年以上软课题研究经验,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正高级技术职称。
(二)建设领域应用课题论证、评审
1.熟悉市政工程(含供水供热供燃气)、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专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
2.具有10年以上技术、科研工作经验,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正高级技术职称,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践经验丰富。
(三)绿色建材和设备评价
1.熟悉建筑材料或建筑设备行业现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
2.从事建筑材料或建筑设备相关专业工作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正高级技术职称,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践经验丰富。
(四)超低能耗建筑相关工作
1.从事超低能耗建筑工程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建设管理或超低能耗建筑有关科研、管理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
2.具有10年以上建设领域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正高级技术职称,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践经验丰富。
(五)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
1.从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10年以上,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或正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检测及部品部件生产等工作经验;
2.主持或承担过2项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悉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发展状况。
(六)既有建筑节能相关工作
1.具有建筑材料、暖通、给排水、电气、建筑安装、机械等建筑节能相关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正高级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践经验丰富;
2.熟悉建筑节能行业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七)工程建设标准论证、评审
1.从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10年以上,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正高级技术职称,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实践经验丰富;
2.熟悉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二、申报资深科技专家的人员,应符合《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和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津建科〔2016〕661号)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