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住建网 作者:
建设质量安全处 时间:2019-05-07
市质安总队,各区住建委、海河教育园区经建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28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各有关企业、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通知》中检查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在建建筑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方面全数自查自纠工作;各区住建委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通知》要求,对所监管项目开展全面检查;市质安总队和滨海新区住建委要对所监管轨道交通项目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5月20日前,各区住建委将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报市质安总队,建筑市场检查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市场管理处,建筑节能检查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科技教育处,勘察设计企业将自查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标准设计处。
在企业自查、各区检查的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企业进行抽查,对自查不认真、检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进行全市通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282号)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