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住建网 作者:
施管站 时间:2019-05-13
按照《关于做好进津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工作的通知》(津建筑便函[2018]99号)文件要求,现对已向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承诺在津未承揽建设工程项目或在津承揽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完毕不存在拖欠问题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公示。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有:
1、江苏扬城建设有限公司
2、武汉平昌鑫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3、杭州汇达绿地有限公司
4、安徽清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原单位名称为:合肥清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自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5月21日。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施管站反映。
联系电话:(022)24134676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
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