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平泰大厦等4个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的公示
按照《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2015),我委组织开展了绿色建筑项目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平泰大厦等4个项目均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相应星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
附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2019年5月10日
(联系人:赵永开; 联系电话:022-2846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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