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文件要求,我委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资质延续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同业专家审查意见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1.同业专家审查意见;2.通过审查的企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和个人业绩情况。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6月17日。
任何企业和个人,如对通过审查的企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和个人业绩情况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进行投诉、举报,逾期不予受理。未通过延续审查的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再次报送延续材料。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2.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
2019年6月11日
(联系人:崔众鑫;联系电话:28468088)